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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矿业工程》案例分析题精选(二) 1.背景
某施工单位承包了一矿井的运输石门施工任务,该石门所穿过的岩层主要为泥岩和煤层,岩层遇水后易膨胀,稳定性较差,岩层倾角为20°。石门设计采用锚喷网支护,临时支护为打锚杆,必要时喷混凝土,支护紧跟工作面。
该施工队为加快进度,在未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情况下,将工作面锚杆临时支护改为矿用工字钢支架支撑,锚喷永久支护在工作面后方20m处一次完成。施工中,该施工队在工作面无涌水时,进度正常;在部分围岩稳定地段,施工单位掘进队队长在放炮通风后直接安排凿岩工进行打眼,以节约循环时间,加快施工进度;在通过一个小断层时,由于有水的影响,工作面发生了冒顶事故,所架设的12m临时支护全部倾倒,造成2人重伤、5人轻伤,部分设备损坏,影响工期20天,直接经济损失80万元。
2.问题
( 1 )该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哪些做法存在安全隐患?
( 2 )该石门巷道的施工应采取哪些安全措施?
( 3 )根据工程所出现的事故,施工单位能否向建设单位进行索赔?为什么?
【参考答案】
( 1 )由于该石门所穿过的岩层条件较差,围岩不稳定,作为施工单位,对支护方式的修改应征得业主的同意。施工中,放炮通风后不进行安全检测,没有进行"敲帮问顶",直接进行钻眼作业,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在通过断层时,由于有水的影响,围岩很不稳定,应当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防止冒顶事故。
( 2 )放炮后首先应进行"敲帮问顶";检查危石,同时实施临时支护;当围岩稳定性较差时,应采用超前支护和加强支护,保证工作面的临时支护强度;如果工作面涌水会对围岩稳定性产生影响,可采取相应的措施,如注浆封水、超前导水或引水等方法;对已架设的支架要进行稳定性处理,防止倾覆。
( 3 )施工单位不能进行索赔。因为由于巷道围岩稳定性较差,施工前已经明确,遇到断层并非不可预见,主要还是施工单位对安全重视不够而发生的冒顶事故,施工单位修改支护参数,且未经建设单位同意,因此,该责任
二级建造师《矿业工程》案例分析题精选(一) 1.背景
某施工单位承担了一矿山井巷工程;同业主签定了建设施工合同;合同约定工期15个月;开工日期为2005年11月1日,竣工日期为2007年1月31日。工期奖惩额为5000元/天;工程保修期1年。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发生地质条件变化,建设单位进行设计变更,影响工期10天;由于雨季影响材料进场,影响工期5天;工程累计停电20天;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冒顶事故导致2人当场死亡,影响工期10天;由于项目工期紧,井下一机电硐室未经验收建设单位就投入使用;该工程竣工日期为2007年2月20日。
2.问题
( 1 )本工程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按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后果严重程度分属什么类别的事故?
(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本起伤亡事故处理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 3 )施工单位是否应该承担该工程延误的责任?应该如何计算工期延误的奖惩数额?
( 4 )该机电硐室未经验收便投入使用,其质量问题施工单位是否应当承担质量责任?应该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
( 1 )本案例属于物体打击类安全事故;按事故后果严重性属有死亡的重大安全事故。
(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矿山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90日内结束,遇有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180日。矿山事故结案后应当处理结果。
( 3 )工期延误20天,其中设计变更影响的10天和停电影响的工期延误20天由建设单位承担;对于雨季影响材料进场和冒顶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应当可以预见的,可以认为已经包含在合同工期内或者说是施工单位应当承担的风险。工期应该按提前10天计算,应该奖励施工单位5万元。
( 4 )工程未经验收建设单位就投入使用,投入使用之日起即可视为工程移交日,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由业主承担责任。但出现质量问题的时间在保修期内,施工单位应当承担保修责任,派人检查维修;检查质量问题确实是由于施工。